內政部為鼓勵青年安心成家,推動年齡在20~40歲之青年以新婚或育有子女方式購置住宅利息或租賃住宅租金補貼,有換屋購宅需求者年齡則放寬至45歲之補貼措施,針對欲購置、租賃、換屋有補貼需求之青年家庭提供「租金補貼」、「前2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」以減輕居住經濟負擔與壓力。
本方案之補貼措施均採評點制,依據申請人家庭之年所得、家庭成員人數、申請人年齡、不動產持有情況、家庭成員具備弱勢資格狀況、是否曾接受政府住宅補貼等條件,決定補貼之先後順序。
本府配合內政部受理民眾之申請,進行資格審查,經審查為租金補貼核准戶者,將按月補貼每戶最高3,600元,補貼期間為2年;另自行購置住宅並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,由內政部補貼部分貸款利息,以減輕貸款利息負擔。內政部於99年度共計辦理2次公告受理申請,第1次公告已於99年3月5日起至4月16日止辦理完畢,第2次公告於99年10月1日起至11月1日止已截止受理申請,刻正進行審查作業,另明年度相關補貼公告時間、申請資格及作業規定,歡迎有相關補貼需求之市民隨時逕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(http://www.cpami.gov.tw查詢。)
99年度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第2次公告 (受理時間:99年10月1日至11月1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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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貼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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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計畫戶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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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貼額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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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貼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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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准證明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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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置住宅貸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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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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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 2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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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長2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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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證明後1年內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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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補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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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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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最高3,6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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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貼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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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遲需於取得證明後2個月內租賃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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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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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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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 2011/1/31 檢視日期: 2011/1/31 承辦人: 劉哲君 聯絡電話: 23572816 [ 居住服務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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